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为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所属管理机构,代表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在黄河流域河南省境内(以下简称流域省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承担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流域防汛抗旱办公室职责,为正局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流域省内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流域省内有关专业、专项规划,依法依规开展有关评估、评价、审查工作。
(二)负责流域省内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统筹农业、工业、航运等用水需求。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实施流域省内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黄河水量调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开展所管辖范围内水资源调度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参与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参与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
(三)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开展流域省内中央水利项目的有关前期工作,参与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有关工作。
(四)指导流域省内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保障工作。
(五)组织实施流域省内节约用水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监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指导、监督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实施。
(六)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流域省内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有关工作。负责直管河道及授权河段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或授权参与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并承担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七)按照规定或授权指导监督流域省内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直管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八)组织开展流域省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实施流域省内及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编制河南黄河防御洪水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办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流域防汛抗旱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流域省内防汛抗旱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管辖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组织河南黄河水利建设市场工程招标投标、合同履约等市场活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指导流域省内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直管堤防、险工、控导、涵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十)指导流域省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等有关工作。
(十一)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十二)完成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规划计划处 水政与河湖处(水政监察总队) 财务处 人事处 水资源管理与节约保护处 建设与运行管理处 监督处 水旱灾害防御处 科技处 审计处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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