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提升我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 建设美丽幸福黄河的提案
近年来,我省沿黄各市(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美丽幸福黄河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生态系统稳定性较弱、污染治理任务繁重、水资源短缺局面尚未扭转、环境治理体系不够完善、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等困难和问题,制约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为此建议:
一、完善规划政策体系。一是加强规划统筹,对各类空间规划确定的自然保护地、耕地、林地、建设用地等重叠图斑进行评估和优化,“多规合一”消除规划冲突;对照《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等要求,系统谋划开展“十五五”相关规划基础研究工作;编制《明清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治理整体规划》,将明清黄河故道纳入淮河流域现代水网建设;将开封治黄文化、黄河水利工程开封段和北宋东京城遗址整体纳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核心区,将兰考黄河水利风景区纳入黄河文化规划。二是完善政策法规,统筹黄河两岸地区,统一设立省级保护区,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对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土地权属和用途、相关权益主体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对各功能区范围内的农业生产活动予以规范;完善持证矿山生态修复监管方面相关政策法规,压实部门、企业的生态修复和治理责任;研究制定黄河滩区国土空间差异化管控政策,出台支持鼓励滩区群众搬迁的政策。
二、强化环境污染防治。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强化省级配套支持,指导各地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加快填补污水收集管网空白区,推进老旧管网和问题管网改造;统筹研究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资金保障方式,加快农村分布式污水处理系统和雨污管网建设。二是加强科研攻关,开展新型污染因子治理技术的研究推广,探索开展新污染物基础研究和治理试点。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鼓励引导污水处理企业加大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力度;加大对郑州、开封、洛阳、鹤壁、安阳、焦作、三门峡等国家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和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建设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四是提升数治水平,以全省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为基础,推动相关部门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有序推进生态质量、温室气体、新污染物、声环境等智能监测网络建设。
三、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制定差异化产业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布局,实现区域间平衡发展和优势互补。二是建立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提高有色金属、化工、钢铁等产业集聚水平。三是加快107国道东移项目建设,早日实现省内全线贯通;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支持新乡、濮阳等地铁路专用线建设。四是积极推动环境要素市场化交易,深化用能权试点建设,推动环境资源向优质企业、优质项目流动。
四、筑牢流域生态屏障。一是制定实施全省黄河支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统筹黄河流域各支流特别是国、省控地表水责任断面所在河流的生态流量保障,强化区域水量补给和调配。二是积极谋划引黄调蓄项目,破解水库在调沙、防汛期间引水问题;做好引黄灌区后端渠系配套建设,增加河道外调蓄水库,用好用足现有水。三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配合加快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加快实施南水北调商丘供水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争取将陆浑水库跨区域调水水网建设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库,尽快实施人民胜利渠引水提升工程,加强赵口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四是在主要水利节点构建自动化水资源节约调度和监测管理体系,提高水资源科学调度和协调管理时效,提升全流域、全方位水资源管理、水生态维护能力。
五、保障黄河长久安澜。一是提升重点河段防洪抗洪能力,高标准加固堤防险工及控导工程,对“二级悬河”严重河段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河道整治工程体系,提升堤防抗冲决能力。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桃花峪工程论证,明确功能定位和开发任务,尽快开展建设工作;加快推进“河南省黄河防汛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开封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滩区安全建设,注重与“二级悬河”治理相结合,分批逐步解决滩区群众防洪安全问题。三是完善监测预报预警调度体系,加快构建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组成的雨水情监测“三道防线”,推动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功能,提升防洪支撑保障能力。
六、健全工作制度机制。一是建立省级层面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统一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送处理。二是建立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机制,完善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省际、市际协商机制,促进沿线地区合作发展;健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探索“飞地”联合检查或委托执法。三是理顺管理体制,强化统筹指导,对水源地、湿地保护区、滩区等权责交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四是健全生态补偿保障机制,深度开展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研究,建立生态补偿绩效评估与生态质量考核评价体系;支持流域内上下游的市级政府间建立生态保护责任机制,推动市域之间补偿机制尽早落地。五是省级层面设立生态治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生态补偿、滩区居民迁建等投入大、见效慢的生态治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