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河南黄河悬河治理试点工程的建议
一、存在问题
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是黄河复杂难治的症结所在。尽管进入本世纪以来,进入黄河的水沙量与过程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水沙不协调关系并未发生根本改变,黄河仍然面临着下游二级悬河威胁等问题,长治久安面临严峻挑战。
对于河南黄河段而言,进入本世纪以来,上中游的水土保持、三门峡、小浪底等水库群的联合调度深刻改变了河段水沙过程,下游河道得到了显著冲刷,平均冲深了3.1m,主槽最小过流能力从上世纪90年代最小的不足2000m3/s提升至5000m3/s左右,河道行洪输沙能力显著提升。但也应看到,目前小浪底下游河道床沙粗化显著,水流冲刷效率明显下降;高村以上的平滩流量已达6000m3/s以上,而艾山以下的山东窄河段可行洪10000m3/s以上的洪水过程,只有孙口水文站附近断面的平滩流量维持在5000m3/s左右,形成了“上下大、中间小”的河道行洪卡点,亟待采取水动力冲刷-人工疏浚相配合的综合技术手段,增加孙口附近卡口河段的过流能力,全面提升黄河河道行洪能力,打开黄河防洪调度空间,确保黄河安澜。
二、建议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提升主槽排洪输沙功能,有效控制游荡性河段河势”的要求。2023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黄河流域河道治理,应当因地制宜采取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堤防加固、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治理措施,加强悬河和游荡性河道整治,增强河道、湖泊、水库防御洪水能力。”因此,加快推进河南黄河悬河治理试点工程,对于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规划先行 。建议河南黄河河务局会同省水利厅全面开展黄河下游河道游荡性河段主槽过流能力校核,确定卡口河段的空间范围和淤积状况,充分考虑该河段的地形地质条件、生态环境、清淤规模、工程成本、经济效益等因素,特别是考虑到与小浪底调控水沙过程配合的时机与量级,推动制定《河南省河南黄河悬河治理试点工程规划》,为科学有序实施悬河治理试点工程提供技术支撑。
2.技术论证。在规划先行的基础上,建议河南黄河河务局和省水利厅牵头,广泛引入国内专业的多沙水库水沙调控研究团队、清淤疏浚研究团队,共同为悬河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提供技术支撑,特别是针对生态清淤的设备选型、与水库群调度的有机协同清淤时机优化、清淤泥沙的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问题展开专业的技术论证。成熟一步,推进一步。
3.试点推进。建议河南黄河河务局和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建设投资总公司等国有平台公司,选择审批机制顺畅、淤积严重、与水动力调控易于配合、清淤泥沙资源利用前景广阔的卡口河段为悬河治理试点工程,开展悬河治理试点工作。在清淤工程技术、泥沙资源利用、水动力-强人工清淤有机配合等方面,探索出“可推广、可复制”的有效路径,为黄河悬河治理提供典型范例,为我国江河治理实践全面积累经验。
4.效益评估。悬河治理试点工程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成功的工程案例对提升河道行洪输沙能力,确保黄河长久安澜,带动和实现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周边经济结构改善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推动作用。建议河南黄河河务局和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对将要实施的悬河治理试点工程开展综合效益评估工作,既要算清“经济账”,也要算清“政治账”、“生态账”,引导未来国家、社会资本的注入和社会公众的认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