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保障《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有效实施,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违法行为从轻处罚、减轻处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8月20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单位意见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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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河南黄河河务局水政与河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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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和“三个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河南黄河河务局水政与河湖处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