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保障《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有效实施,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组织制定了《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违法行为从轻、减轻、免于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5月1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单位意见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2号,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单位:河南黄河河务局水政与河湖处
联 系 人:张思情
联系电话:0371-6955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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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xlsx
《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违法行为从轻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xlsx
河南黄河河务局水政与河湖处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