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怒江州贡山县独龙江乡莫切旺河非法采石采砂案

河南黄河网 http://hnb.yrcc.gov.cn 时间:2024-03-29

一、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8日,贡山县独龙江乡在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中,发现莫切旺河存在河道内非法采石采砂行为,县水利局联合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贡山分局、县交通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山管护分局共计15人组成联合巡查组赶赴独龙江乡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经过现场调查,非法采石采砂责任人为独龙江公路改造提升项目现场负责人。完成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各1份,同时对案发现场拍照取证,对涉案砂石进行了方量核查。

二、案件处理结果 

经现场调查,该非法采砂点日采砂采石能力小于80立方米以下。此次问题发现、处理及时,对河道破坏较小,但由于近年来河道非法采石采砂屡禁不止,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及行洪安全,县水利局已多次开展水行政执法宣传,并印发《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贡山县独龙江乡河道采砂管理领域联合执法实施方案的通知》,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石采砂行为。

当事人在明知违法情况下还进行非法采石采砂活动。县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一类第十三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做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河道原貌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00元整,目前当事人已按要求完成了河道恢复,缴清了罚款。

三、典型意义

本案例由河长巡河发现并反映问题,县水利局第一时间协调各部门联合执法,做到案件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避免造成环境的破坏和更大的经济损失。通过案件查处,强化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政法等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发现线索迅速整改完毕,有利于加强河湖监管,也体现了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水利部门打击非法采石采砂行为的决心和效果。


编辑:省局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