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坑塘养殖、违建大棚侵占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

河南黄河网 http://hnb.yrcc.gov.cn 时间:2023-11-22 来源:山西省检察机关

【基本案情】

绛河是海河水系漳河的最大支流,流域面积876平方公里,其中流经长治市屯留区面积819平方公里,是屯留地区农业灌溉及城镇生产生活的重要水源,其对保障当地汛期行洪安全、调节地域气候意义重大,被誉为屯留人民的“母亲河”。在检察机关和水利部门联合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专项行动中,曾就其侵害河岸线、影响行洪安全的问题进行治理,后检察机关在跟进监督中发现绛河等河道两岸再次出现坑塘养殖、违建大棚等问题,危害河岸堤防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2年初,长治市屯留区检察院根据省院开展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工作部署,对2021年以来所办案件进行跟进监督,发现屯留区绛河上村镇崔邵村段、麟绛镇柳行村段存在坑塘养殖、违法搭建大棚等违法情形,屯留区检察院于2022年5月23日立案并开展调查。屯留区检察院通过使用无人机对绛河河道(屯留)段、岚水河、交川河等河流进行巡飞,赴实地现场勘验等方式,查明:绛河、岚水河、交川河等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8处坑塘养殖(约32亩)、2处违法搭建大棚(约2.5亩)的违法情形,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行洪安全。

2022年5月5日,屯留区检察院就上述问题线索通报区河长制办公室,并就共同推进治理达成一致意见。同年5月24日,屯留区检察院向案涉乡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案涉乱占乱建情形,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检察建议发出后,屯留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由区河长制办公室、案涉乡镇政府、村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村民进行释法说理,对整改方案可行性进行研讨。达成行政执法避免“一刀切”的共识,分情况、有针对性地推进整改工作,给予经营者自行处理的期限;对于有继续经营意愿的村民,在手续办理、重新选址等方面提供帮助,引导其规范经营。

整改期内,区河长制办公室通过转发文件、下达督办函、现场督导等方式,压实责任,与相关乡镇、村委紧密配合,做好与坑塘养殖者、违建大棚经营者的沟通工作。案涉乡镇政府根据检察建议和座谈会达成的共识积极整改,并制订了详细明确的整改计划,对乱占乱建问题建立台账管理,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期限。2022年6月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经过抽水清鱼、机械挖掘、覆土整平等方式,案涉侵占河道、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情形在汛期来临前全部整改到位。

屯留区检察院收到整改回复后,为避免出现“部分整改”“书面整改”等整改不实情况,及时跟进监督,并邀请区河长制办公室、案涉乡镇政府、村委等人员现场查实验收,以确保整改实效。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针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后再次出现的侵占河道违法养殖、修建大棚等违法问题,持续跟进监督,充分利用“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及时向行政机关进行通报,形成依法监督与支持配合的良好互动关系;检察建议发出后,又组织召开座谈会,努力打造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多维度、立体化公益保护合力,推动整改难点问题的合理解决,从根本上消除行洪安全隐患,有效落实省总河长令。


编辑:省局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