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
为河南黄河保护治理提供法治支撑

河南河务局水河处 王庆伟

河南黄河网 http://hnb.yrcc.gov.cn 时间:2023-03-23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在毛泽东同志1952年10月发出“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伟大号召七十周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三周年之际,2022年10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并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一、深刻领会制定黄河保护法的重大意义

黄河保护法是一部重要的流域综合法,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出台的最新法律,是以法律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特别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行为准则,是全面推进国家的“江河战略”法治化的最新成果,在人民治黄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以法之名护佑母亲河,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河南黄河保护治理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黄河保护法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规定了一系列重要制度措施,构建了全面系统的法律制度体系,用法律制度破解黄河特殊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黄河流域最大的矛盾水资源短缺、最大的问题生态环境脆弱、最大的威胁洪水、最大的短板高质量发展不充分、最大的弱项民生发展不足;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全流域一盘棋,对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安澜、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深刻理解准确把握黄河保护法中的重要涉水制度

黄河保护法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其体例、框架和内容主要围绕“水”这条“线”,“流域”这个“面”,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完善管理体制,强化规划与管控,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黄河安澜无害、促进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并加大保障、监督和处罚力度,有许多制度创新和务实管用的举措。黄河保护法共11章122条,有84条涉及政府管理体制的规定,28条36处直接提及流域管理机构,12条15处直接提及黄委所属管理机构。就河南黄河水行政执法管理来讲,需要特别注意第五条第二款、第一百零八条,以及其中的许可和禁止限制性条款和法律责任追究条文。黄河保护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为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提供支撑保障”。这是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黄委及其所属各级黄河河务部门在黄河保护治理工作中的法律地位,强化了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此外,黄河保护法还规定了26处禁止性条款和9处控制性或者限制性条款,为黄河保护治理划出了红线,在法律层面首次赋予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权,涉水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比水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扩大5倍。

有权便有责,在给予“黄委及其所属所属管理机构”权力的同时,黄河保护法第一百零八条也明确了追责范围和适用条件:“国务院有关部门、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黄河流域管理机构及其所属管理机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二)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等决定而未作出;(三)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举报不依法查处;(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该条规定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发生违法失职行为时的处分情形,对河南黄河河务局水行政执法管理针对性很强,对黄河河务等部门行政立法、执法、许可等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经得起考验、行稳致远的更高标准、更规范要求。各级水政河湖管理人员在以后的执法实践中,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使河南黄河水行政执法工作既踔厉前行又行稳致远,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顺畅运行。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实施好黄河保护法,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既是政治责任也是职责所在,黄河保护法颁布以来,水河处按照省局党组安排部署,及时印发河南河务局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实施方案和分工方案等文件,提出31项工作任务和65项落实举措;通过党组率先学、党组中心组干部带头学、“河南黄河讲堂”专家辅导学、主题党日活动集体学等形式,实现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组建专班编写适合基层河务部门的学法用法手册;开展黄河保护法配套制度建设,梳理确定省局机关立改废目录清单15项,做好规划、标准、方案等制度衔接工作。同时,与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河南省司法厅等联合下文,在全省开展专项宣贯活动,切实推进黄河保护法在河南落地见效。

黄河保护法自今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距今不到1个月时间,水河处将在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抓好黄河保护法宣贯工作。一是以完善配套法规为关键点,加快科学立法。抓紧推进《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黄河水资源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做好规范性文件和规划、制度、标准等立改废释工作,确保黄河保护法各项制度落地生根、有效实施。二是以加强队伍建设为着力点,坚决严格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狠抓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必严;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协同开展黄河保护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切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黄河保护治理循理善治。三是以完善河湖长制为切入点,保障公正司法。全面贯彻河湖长制,深入实施“河长+”“河务+公检法司”机制,加强与沿黄各市县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辖区内各方面执法力量有效整合,实现违法必究。四是以完善普法阵地为着眼点,做到全民普法。擦亮“河南黄河法治文化带”普法品牌,联合省人大、司法厅等推动沿黄群众联动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模式,开展黄河保护法“普法十一进”,营造良好氛围,让黄河保护法在河南家喻户晓、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