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我国首部针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承载着“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使命的法律,标志着黄河流域治理迈入全面法治化、系统化新阶段。2025年4月1日,是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两年来,濮阳第一河务局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岗位职责,为中华民族母亲河的永续发展注入基层法治力量。
学以致用,抓好干部职工法治教育
濮阳第一河务局始终高度重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抓好“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将黄河保护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安排,带头学习法律、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用权。采用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河管河能力。
结合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组织机关各部门学习黄河保护法中与履职相关的内容,通过集中学习教育,提高在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工作观念。
严查细管,全面打击河道内违法犯罪行为
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濮阳第一河务局对所辖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管理、“四乱”问题等关键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河道巡查。
两年来该局共开展了河道巡查102次,累计巡查河道41200公里,出动人员870余人次,制止查处水事违法行为3起,下达水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通过认真开展河道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水事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正常河道管理秩序。
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流域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黄河保护治理的制度保障,维护濮阳县黄河河道正常水事秩序。濮阳第一河务局结合实际,积极沟通濮阳县河长办,于2024年8月12日印发了《黄河流域濮阳县河湖管理和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的印发,标志着濮阳县河长制框架下的河湖管理和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为当前复杂多变水事环境下提升执法效能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2024年9月,在濮阳河务局的强力推动下,黄河流域(濮阳段)水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成功签订,协作机制在联席会商、信息共享、调查协作、联合普法宣传、联合调研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方面形成合力。
普法宣传,强化沿黄群众守法护河意识
两年来,该局始终将普法宣传作为提升沿黄群众法治意识的重要抓手。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黄河保护法“十一进”宣传活动,深入在建涉河项目工地、一线班组、学校、乡村、集市等地,加强重点领域普法针对性,推动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通过现场宣讲、发放普法宣传品等方式,向全社会宣传黄河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依托濮阳渠村法治文化基地,与濮阳市、县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设立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基地2处。以宣传黄河保护法为主题,先后联合地方水利、生态、司法等部门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余次,为保障流域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
法治守护幸福河
以法治力量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下一步,该局将在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继续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对有碍防汛抢险和危及河势、岸线稳定、危害水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理,持续强化濮阳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推动濮阳县河长制框架下的联防联控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共建共享美丽幸福黄河。(孙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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