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教育、监督、预防、保护和惩处职能。
2、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被处分人员的申诉。
4、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5、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政阀门机制。
6、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7、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宣传教育。
8、对系统内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承办局纪检组、直属纪委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科室
纪检一室、纪检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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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50003
电话:0371-6955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