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宇平 李贵宝 汪磊
1.黄河保护法总则篇包括哪些内容
本章是黄河保护法条目最多的一章,共19条,包括了该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原则要求、管理和协调机制及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统筹流域防洪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状况调查、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加强流域自然灾害的预防与应急、提供专业咨询、建立健全流域信息共享系统、开展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加强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加强宣传教育以及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活动等方面的内容,并强调要坚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黄河保护法中所称黄河流域包括哪些省 (区)
黄河保护法中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黄河流域,是指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陕西省、河南省、山东省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
3.国家在黄河流域建立什么样的协调机制
黄河保护法中规定: 第四条 国家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以下简称“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全面指导、统筹协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审议黄河流域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等,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相关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
黄河流域省、自治区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省级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推进本行政区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河流域管理机构”) 及其所属管理机构,依法行使流域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为黄河流域统筹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提供支撑保障。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4.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什么原则
黄河保护法中规定:第三条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
5.黄河保护法对河湖长制工作有何要求
黄河保护法中规定: 第六条 黄河流域建立省际河湖长联席会议制度,各级河湖长负责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
6.对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标准体系方面是如何规定和要求的
黄河保护法中规定: 第七条 国务院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发展改革、应急管理、林业和草原、文化和旅游、标准化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防汛抗旱、水土保持、水文、水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生物多样性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标准体系。
7.黄河保护法对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与水资源承载能力是如何要求的
黄河保护法中规定: 第八条 国家在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促进人口和城市科学合理布局,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
黄河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8.黄河保护法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有何要求
黄河保护法中规定: 第九条 国家在黄河流域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措施,鼓励、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加快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有效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9.黄河保护法对防洪方面有何规定
黄河保护法中规定: 第十条 国家统筹黄河干支流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流域及流域间防洪体系协同,推进黄河上中下游防汛抗旱、防凌联动,构建科学高效的综合性防洪减灾体系,并适时组织评估,有效提升黄河流域防治洪涝等灾害的能力。
延伸阅读小科普
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什么区别?
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是指在“以水定需”理念指导下,在科学测算水资源承载能力基础上,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水资源论证、用水许可以及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总称。水资源刚性约束就是根据水资源的禀赋条件,通过制定约束指标,包括江河水量分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地下水的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指标、区域的可用水量等,结合我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针对农业、城镇和生态安全等3大功能区,科学划分水资源管控分区,定好水资源保护利用的范围边界,突出差别化管理,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针对供给端的管理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合理分水,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约束指标后,运用监管手段强化对水资源管控指标的管理。约束指标要通过技术标准和规范来确定,监管行为要采取政策措施去落实。要通过指标的数据化、政策的具体化、管理的规范化、监测的覆盖化、手段的智能化等守住水资源指标底线和分区管理的边界,实现水资源开发和利用不越分区边界,不破指标刚性。
什么是资源承载力?什么是水资源承载力?什么是生态环境承载力?
资源承载力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对该空间内人口的基本生存和发展的支撑力,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当人类的活动在一定的范围内时,其可以通过自我调节和完善来不断满足人的需求。但当超过一定的限度时,其整个系统就会出现崩溃,这个最大限度就是资源承载力。
水资源承载力是某一地区的水资源在某一具体历史发展阶段下,以可预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为依据,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维护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发展为条件,经过合理优化配置,对该地区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最大支撑能力。
生态环境承载力就是确定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的最大承受能力,所谓对人类活动的最大承受能力是指在不破坏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前提下,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人类活动的强度。
什么是节水型社会?
节水型社会,是指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包含3重相互联系的特征:①微观上资源利用的高效率;②中观上资源配置的高效益;③宏观上资源利用的可持续。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